返回辽宁商业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辽宁省商业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辽宁省启动2008年度税收宣传月活动
2008-04-03 10:13  文章来源: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4月1日,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在沈阳联合启动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

  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要求,全省各级税务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纳税服务宣传,加强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以及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和 税收信息化的宣传。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同时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将推出2007年度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并曝光部分涉税违法案件。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辽宁省“放心农机下乡宣传周”活动向纵深发展    2008-03-31 10:00
辽宁省2007年污染减排沈阳居首    2008-03-31 09:54
辽宁省开展维护农业产业安全实施贸易救济培训    2008-03-31 09:53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2008-03-31 09:39
辽宁省沈阳市公布2007“扫黄打非”10大案件    2008-03-24 09:15
辽宁省环保局重拳出击 8项举措掀起治污风暴    2008-03-24 09:13
辽宁省商业厅:粮油肉菜有望下半年降价    2008-03-21 09:48
辽宁省于今年对全省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以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    2008-03-19 08:53
沈阳大东区5户企业产品被评为辽宁省名牌产品    2008-03-14 08:12
辽宁省工商局发布2007年消费者申诉热点    2008-03-12 08:5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辽宁省商业厅 联系人: 张 悦 电话: 024-86894801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 燕 电话: 010-51651200-60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